导语: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女嘉宾2月25日网上爆料,一位名叫杨从保的男子自称 南京 市政府副处长,向女嘉宾们群发消息求交往,南京市政府迅疾做出回应,称全市公务员系统查无此人。
左图:遭骚扰的“非诚”女嘉宾孙一萌;右图:该男子向几位女嘉宾出示的“身份证明”
事件回顾
假“处长”骚扰多位女嘉宾
25日上午,一位网络爆料人称:“近日《非诚勿扰》多位女嘉宾爆料,同时受到自称南京市政府副处长的杨从保的骚扰,杨处长还秀出个人辉煌简历,父亲省教育厅,母亲中学副校长!就教出你这样的逆子吗?撒网捕鱼泡妞法?你以为自已是杨宗保啊!个人断定是骗子!求真相?”“非诚”女嘉宾孙一萌也表示,该男子自称为公务员,向几位节目女嘉宾群发消息,试图与她和其他多位女嘉宾搭讪交往。
该男子为了俘获芳心,特别向几位女嘉宾发来了所谓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委任状”。该委任状写道: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杨从保同志为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检查处副处长。落款上还有公章和主任印鉴。南京市级机关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一名副处长根本不需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根本不会有这样的委任状。“这一看就看假的,伪造的太低级了。”
25日下午,南京市委宣传部专门就此事辟谣,澄清全市公务员系统查无“杨从保”此人。
专家观点
假冒身份求交往很难定罪
对于这位假冒副处长之名行骚扰之事的男子,该如何处置?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说,遇到这类情况,建议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去报案,如果该男子通过伪造身份骗取了当事人钱财,则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罪。而如果没有骗取钱财,而只是假冒身份搭讪求交往,则很难认定了。
针对上文提到的一份漏洞百出的所谓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状,唐迎鸾律师说,如果相关部门的确有这些公章存在,那该男子则可以认定为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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